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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OS机套现2000万元 超市老板获刑6年

在北京市海淀区马连洼某小区的一家普通超市内,短短5个月时间里,其资金流水竟超过了2000万元。在口口相传中,这家超市老板还“经营”着“副业”——POS机套现。近日,海淀区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超市老板门某有期徒刑6年,罚金30万元。

门某经营一家超市,因业务需要,超市申请了几台销售点终端机具(POS机),以备顾客刷卡结账。后门某开始用POS机从事信用卡套现业务,通过虚构交易,让持卡人在超市的POS机上刷卡,并将刷卡金额以现金方式向持卡人支付,按照金额不同收取千分之一至千分之三的手续费。2013年4~8月,门某共累计套现2021万余元。

庭审中,被告人门某对全部犯罪事实供认不讳。他表示,自己知道这个行为是不对的,但没有想到这种行为是犯罪。法院经审理后认为,被告人门某违反国家规定,使用销售点终端机,以虚构交易的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,情节特别严重,已经构成非法经营罪。

本案主审法官表示,很多人可能对POS机现金套现的危害性以及法律后果估计不足,认为只是帮助变现,并未损害其他人的利益。事实上,这是一种危害性较大而且正呈逐年递增态势的涉信用卡犯罪活动。POS机套现行为损坏了原有的资信评估体系,极易造成呆账坏账,给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带来危害。